社体字〔2015〕202号
必威体育必威体育印发2015年第四届
全国气排球公开赛竞赛规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(群体处、体总秘书处),各行业体协秘书处,有关院校及单位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全民健身计划》,推动气排球运动发展,决定于10月4日至7日在福建省南平市举办2015年第四届全国气排球公开赛。
现将竞赛规程印发你们,请积极组队参加。
必威体育
2015年8月10日
抄送:南平市人民政府、市体育局。
2015年第四届全国气排球公开赛
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
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
福建省体育局
南平市人民政府
二、协办单位
中国企业体育协会
中国火车头体育协会
三、承办单位
福建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
南平市体育局
四、时间和地点
2015年10月4日至7日,在福建省南平市体育馆举行。
10月4日报到,5-6日比赛及颁奖,7日离会。
五、设项及分组
比赛设男子甲、乙组和女子甲、乙组。
男子甲组:46-60岁(1955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出生者)
男子乙组:45岁及以下(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)
女子甲组:41-55岁(1960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出生者)
女子乙组:40岁及以下(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)
六、参赛办法及要求
(一)以省(区、市)体育局,行业体协,单项体育协会(俱乐部)为单位组队参赛;以机关、企事业单位,大专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。
(二)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,教练1人,队员8人。
(三)以本人自愿、亲属支持为原则,参加人员须自行在本人所在地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并签署《自愿参赛责任书》。
(四)队员比赛服装的款式、颜色必须统一。上衣前后需有明显号码(号码应在1-10号范围内),场上队长应有明显标志。
(五)甲组年龄的运动员可参加乙组比赛,乙组年龄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甲组比赛,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。
(六)各队须准时到达比赛场地参赛,迟到五分钟按弃权论处,罢赛队则取消比赛资格。
七、竞赛办法
(一)执行中国排球协会2013年审定的《气排球竞赛规则》。(注:1、触网:触网即为犯规;2、过中线:队员除脚以外,身体任何部位触及对方场区为犯规。)
(二)比赛使用浙江省三门万得利球业有限公司的“天天乐”气排球。
(三)比赛采用“四人制”,男子网高2.10米,女子网高1.90米。
(四)比赛分组及排名
1.第一阶段:各组别按赛前抽签分组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(贝格尔编排),决出各小组名次。
2.小组单循环比赛,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弃权得0分,按积分排列名次,积分高者名次列前。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计算C值=胜局总数/负局总数,C值高者名次列前。若C值相等,则计算Z值=胜分总数/负分总数,Z值高者名次列前。
3.第二阶段:采用交叉赛赛制,决出各组别比赛的最终名次。
八、录取名次及奖励
(一)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(不足八名,减一名录取)。
(二)前三名颁发奖牌、奖章、获奖证书及奖金,第四至八名颁发奖牌、获奖证书及奖金。
(三)奖金标准:第一名5000元,第二名4000元,第三名3000元,第四至八名2000元。
九、报名办法
(一)各代表队须于2015年9月10日前,通过快递、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,自愿参赛责任书,运动员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,分别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南平市体育局。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队伍或个人不得参加比赛。
(二)正式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改。
十、报到及离会
(一)各代表队请于10月4日到福建省南平市报到,具体地点另行通知。
(二)报到当天大会负责在南平火车站提供接站服务,请各代表队提前告知抵达时间和人数,以便做好接待工作。
(三)请各代表队自订往返车船票。确需预定返程车票的代表队需于9月25日前将加盖组队单位公章的返程票预订单传真到南平市体育局,逾期不再受理。
(四)离会时间为2015年10月7日12时之前。
十一、经费
(一)各队往返差旅费及食宿费自理。
(二)大会统一安排食宿,费用为每人540元,中途离会不予退费。
(三)大会提供福建省外参赛队每队交通费补助2000元(凭车票,限10队)。
(四)提前报到,推迟离会和超编人员须提前与南平市体育局联系,费用自理。
十二、裁判员
正、副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,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聘。
十三、仲裁委员会
按国家体育总局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规定执行。
十四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
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
联系人:荆 堃
电 话:010-87182199
传 真:010-67133577
邮 箱:
chnqytx@163.com 福建省南平市体育局
联系人:杨 锋(18950656877)
电 话:0599-8824550
传 真:0599-8824500
邮 箱:
yf6877@163.com
附件:1、第四届全国气排球公开赛报名表
2、第四届全国气排球公开赛抵离信息及返程票预订单
3、第四届全国气排球公开赛自愿参赛责任书
附件1:
第四届全国气排球公开赛报名表
代表队名称:
领 队: 手 机:
联系人: 手 机:
序号 身 份 姓 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
1 领 队
2 教 练
3 运动员
4 运动员
5 运动员
6 运动员
7 运动员
8 运动员
9 运动员
10 运动员
注:此表须于2015年9月10日前报送。
组队单位盖章
2015年 月 日
附件2:
第四届全国气排球公开赛抵离信息及返程票预订单
代表队名称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联 系 人 联系电话
抵达时间 抵达机场/车站
离会时间 离会机场/车站
人 数 男 女
预定返程火车票
时间 车次 起止站名 硬座人数 硬卧人数
注:此表须于2015年9月25日前报南平市体育局,组委会负责报到当天在南平火车站接站。
组队单位盖章
2015年 月 日
附件3:
第四届全国气排球公开赛自愿参赛责任书
1.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,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;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(包括先天性心脏病、风湿性心脏病、高血压、脑血管疾病、心肌炎、其他心脏病、冠状动脉病、严重心律不齐、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、以及其它不适合气排球运动的疾病),因此我郑重声明,可以正常本次比赛。
2.我充分了解本次比赛期间训练或比赛有潜在的危险,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,我会竭尽所能,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。
3.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;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,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并告组委会。
4.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、代理人、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导致伤残、损失或死亡的权利。
5.我同意接受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,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。
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,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。
代表队名称: 领队: 教练:
队员签名:
队员签名:
2015年 月 日